来源:佛山日报 2008年8月5日 B2版

单车挂块广告每月可赚20元?

禅城区一广告公司此举引发热议,律师指出需经登记注册

  本报讯 记者曾永雄、许伟明 实习生谢蓝蓝报道:广告公司打广告,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大车上面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把目光对准自行车,这在我市还是新鲜事。而禅城区就已有广告公司准备在这方面“做文章”。

  昨天上午,在禅城区文华路附近看到,一家广告公司在门口摆放着一辆自行车,前轮、后轮和斜杠上都严严实实地被广告“武装”起来,色泽鲜艳的各色广告很是显眼,引来不少过往市民驻足观望。

  随后,记者来到这家广告公司,发现来咨询的人还不算多。公司一名经理告记者,这是因为这个创意才刚刚付诸于实际操作,这种在自行车上投放广告的方式目前在佛山还是很罕见的。

  该经理说,佛山“一户一摩”政策实施后,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因此这里头存在巨大的商业空间等待挖掘。前年在福建省厦门市,就有广告公司免费送自行车给市民,前提是这些自行车必须挂上广告。但这种市场在佛山还不成熟,该经理说,他们选择的模式是,在市民的自行车上挂起广告,市民每月可获利20多元。

  而路过的市民对此各执一词。很多市民认为,广告商在投放自行车广告为自己谋利的同时,可以为百姓带来福利,让平日骑自行车都能带来收入,而且,这种模式的推广会促使更多的人骑自行车,因而减少城市污染,又可鼓励市民健身。但也有市民质疑这种模式,家住在该公司附近的李先生认为,在自行车上面涂上花花绿绿的广告,可能会影响路面上其他驾驶人员的视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据此,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相关人士建议记者询问工商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广告科相关人士回应说,自行车广告同样属于户外流动广告,需要报批才能投放,同时还要在公安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认为,在自行车上投广告,和其他广告发布行为一样,都要首先经过登记、注册等程序,并须符合广告发布管理相关法律的各项规定;发布的内容也受法律的限制,它不仅要符合广告发布的具体规定,而且不能对路面交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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