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9年3月25日 E01版                                

“人肉搜索”易侵权需担责

网友建“人肉搜索联盟”引争议

    从踩猫到林嘉祥猥亵女童,几年间,网上“人肉搜索”大行其道,“杀人”无数。日前,三水一位网友组织成立了“三水人肉搜索联盟”,并建立了QQ群。此举引起网友的关注和争议。

  事件:QQ网聚“人肉搜索联盟”

  “找人、找仇人、找骗子,我们强大的人肉功能可以帮到你!”上周六,网友jox999在三水本地网站新三水上发帖称:组织成立了三水“人肉搜索联盟”,欢迎网友提供搜索信息。据jox999称,联盟里有公共安全专家提供专业的免费人肉搜索服务,如果能找到要寻找的人,发起人还会有丰厚的报酬。为了吸引更多人加入“人肉搜索联盟”,jox999公布了一个Q群号码,呼吁网友加入“人肉系统”。

  jox999的号召并没有得到太多网友的响应。截至昨日,回帖者除了一两个明确表示支持外,大多数网友都直指这样会侵犯人权,还可能导致刑事责任。有网友则提醒:“三水弹丸之地,人肉搜索别人,小心自己被反搜索。”

  昨日下午,记者加入QQ群时,该群已聚集了28人。记者通过QQ联系上了jox999。jox999自称是三水人,在某单位办公室上班。他很热衷于“人肉搜索”。早在去年,他曾帮人找到某骗子的手机号码和住址。据称,该骗子曾骗了别人十几万元。对于网友们提出的可能侵犯人权的质疑,jox999认为自己只是中介,如果真的因侵犯人权追究起来就找发起人承担责任。

  专家:搜索发起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人肉搜索到底会不会侵犯人权?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植龙表示,人肉搜索一不小心就会侵犯个人隐私权,一定要谨慎对待。人肉搜索联盟的组织者虽然不是发起人,但一旦发生侵权案件,组织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游植龙提醒市民,被别人侵犯隐私权时,可立即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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