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 《广州仲裁简报》第七期  2005.3.

广州仲裁委员会与省律协电子商务委员会共同探讨通过在线仲裁方式解决电子商务法律纠纷问题

    2004年12月15日上午,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法律业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委员会)在江湾大酒店C 座13楼会议室举行了电子商务与仲裁座谈会。本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在家委领导、李为松顾问和李非淆、钟晓东、朱书平、曾雪松、江岚、周永福以及研究室有关人员。电子商务委员会参加座谈会的有该委员会主任蔡海宁、秘书长游植龙和七名委员。会议由朱用开副主任主持,首先由朱副主任向参加座谈会的嘉宾简要介绍了广州仲裁委员会的概况,然后电子商务委员会主任蔡海宁和秘书长游植龙向大家介绍了该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以及电子商务的种类和特点。随后,围绕如何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以及如何共同筹备电子商务仲裁的研讨会的议题进行了讨论和座谈,会议气氛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与会代表建议综述如下:

    一、首先要掌握电子商务仲裁的特性。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有交易的地方必有法律纠纷。电子商务在法律纠纷中的特点一是主体的的复杂性,二是管辖的广泛性。传统的诉讼不适应电子商务法律纠纷的特点,如受地域限制难以确定管辖等,而仲裁的特点则天然地符合电子商务法律纠纷的要求,在国内外已经呈现出通过在线仲裁的方式解决电子商务法律纠纷的趋势。

    二、电子商务仲裁开拓工作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由仲裁委加强和各大主要网站(如阿里巴巴、163等网站)的沟通和联系。现在网站的格式条款是用户必须接受的,只有同意接受网站的格式条款,商家和消费者才能进入网站提供的平台进行交易。只要把仲裁协议加进网站提供的格式条款,也就意味着所有在该网站进行交易活动的商家或消费者都同意选择广州仲裁委员会并适用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三、仲裁委要开拓电子商务这一块领域(统称网上客户),就必须加大在网上的宣传和投入。因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广州仲裁委在网上提供给公众的信息较少,宣传也做得不够,网站长时间没有更新,也没有英文版,别人看了一次就不会再看了。现在关键是仲裁委的领导能够下多大的决心去开拓电子商务这块领域,首先是要在仲裁委的网站上开通网上立案这扇窗口、用在线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当然这里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和投入一定的资金,而且可以预见到电子商务纠纷开始受理的案件肯定是小交易额的,但如果广州可以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立案和在线仲裁,其影响所带来的收益是远大于投入的。广州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的经验,已经为最高院、司法部建立网站,无论是在网站建设上还是技术维护上都是走在全国前面的,网站建设上易春秋律师所愿意为仲裁委提供大力支持。

    四、关于在线仲裁中证据认证的问题。有委员认为,电子商务仲裁分两个部分:一是电子交易部分,二是非电子交易仲裁部分,电子交易仲裁中的证据认定可以通过和网站经营者协商,给他们一个义务,将来发生纠纷后,由网站经营者提交证据,这在技术上是没有问题。有委员认为,网站虽应有这样一个义务,但我国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证据取得可以通过证据保全或请公证处公证。有委员还提出证据取得的问题:假如仲裁员从网上看到一证据,录下来后,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呢?法律上怎么看呢?关于证据认证的问题将会是在线仲裁过程中一个棘手的问题,但仲裁与法院不同,仲裁的民间性较强,在证据认证上可以有一个新的突破,建议采用在仲裁规则中制定取证、认证的有效办法。

    五、加大对网上仲裁的宣传力度。建议通过在“百度”、“雅虎”、“google”等搜索网站上进行宣传,即使在网上成立一个小小的个人主页,就会有不少人上来访问。现在通过仲裁委的网站选择仲裁员的确很麻烦,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得在几百个人中一个一个去找,建议仲裁委在网站上设置检索功能,把仲裁员相片放到网上以及分专业仲裁员名册等。

    六、关于电子仲裁开拓的早期工作。有委员认为,仲裁的电子化和解决电子交易纠纷,是两个问题。仲裁的电子化相对容易,如能突破,就会走在全国前列,在此基础上,再实现解决电子交易纠纷问题,电子商务委员会的宣传力量有限,仲裁委首先要搭建一个方便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的网上仲裁平台,通过递进的方式进行拓展。有委员认为,仲裁委应成立技术力量中心,建议先搞网上立案,从简单的做起,然后通过网上立案这个卖点对外拓展仲裁业务,自然会吸引媒体及公众的注意。

    七、关于筹备电子商务仲裁研讨会。在召开大型的研讨会前,有很多前期工作要做。如首先要制定专业的电子商务仲裁规则和建立专业的仲裁员名册。在制定专业仲裁规则时咨询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和电子商务协会、院校等部门,通过开展对电子商务仲裁规则的讨论(可以把《电子商务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扩大宣传效果),引起社会的重视,同时也会吸引各大网站的注意,出现主动与仲裁委联系的双赢局面。如果是以研讨会的名义实现宣传会之实,那么电子商务仲裁规则的初稿及其拟实施时间就得准备好,以扩大宣传。

    最后,省律协电子商务委员会蔡主任表示,非常希望把电子商务的业务和仲裁的业务结合起来。仲裁具有程序简单、便捷等特点,网上仲裁也是完全可行的,因此,电子商务这块仲裁开拓的前景非常广阔,电子商务委员会将会全力支持和配合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希望双方能保持密切的联系。朱副主任代表本会对电子商务委员会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预祝双方今后合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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