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10年12月21日 A05版

买鞋两天后竟打折 折后便宜240元 消费者要求退还差价   

    本报讯 记者许伟明报道:阿美前几天以1080元买了双鞋。过两天,她又去看,商场打折了,便宜了240元。她很较真,要求商场退还差价。

  阿美告诉记者,本月16日晚上,她去三水西南某商场买鞋,看中了一双长筒靴,标价是1399元。当时该品牌正在做促销,如果买一双,折后价是1080元。阿美说,她还专门问过销售员,过两天双休日的时候,商场会不会打折啊。销售员肯定地说“不会”,她就买下了鞋子。“如果会打折,我就等几天再去买。”谁知道,过几天商场就搞2周年庆典促销,那双鞋子当时打了6折,只要840元,比她买的时候便宜了240元。

  阿美觉得被销售员忽悠了,两度找商场的客服中心,要退还240元的差价,或者退鞋不买。但商场都不愿意。

  昨日上午,该商场区经理告诉记者,商场问过当时接待阿美的销售员,销售员称,并没有说过“过几天不打折”的话,阿美两度来到客服中心,要求退货,或者退差价,但区经理认为其理由不充分,便予以拒了。最后一次接触时,区经理答应给其办理一张会员卡,后来和阿美一起来的男子收下了这张卡,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区经理说,商场最近一次打折是两周年庆祝活动,这次打折的促销活动是在阿美买东西的第二天、17日上午,她和管理层在开会时才做出的决定。而商场的普通销售员,是不可能提前知道打折促销的决定的。

  由于取证不易,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认为,阿美很难要回差价。游律师认为,一方面阿美要有证据,证实服务员确实告知过她不会打折;另一方面还要证明,服务员是明明知道会打折,但在主观上故意欺骗她,否则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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