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2011年2月18日 SH6版

房是两人买的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点算?要对方同意先得   

    市民黄小姐以前同男朋友联名一起买了一套楼,现在分了手。房子的发票出了,但她一直没去拿房产证,现在想以一个人的名来办房产证,不知可否?

  市民曾小姐买房时刚好身份证丢了,购房合同上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办房产证不知道可否加上她的名字?

  市民李先生买了一套新房,正在按揭中,房产证还没有下来,首付和房贷都是他出的(发票写的都是他的名字),但是购房合同上写有女友的名字,现在分手了。李先生想知道,怎样才能使房产证只显示他一个人的名字?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游植龙。

  他首先表示,非夫妻联合买房,如果想房产证只显示一个人的名字,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只有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这里面的情况又非常复杂,要一一分析。

  游律师说,联名买楼要按共同财产处置,黄小姐要以一个人名义办房产证,必须征得前男友的同意,并且要两人一起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黄小姐可补偿给前男友一部分钱,买下他手上房子另一半的产权。

  曾小姐的问题相当简单,由于是婚后买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是不是加她名字,关系都不大,但为了保险起见,最好是加她名字,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

  市民李先生可与前女友协商,让她同意把产权赠与他,然后去公证,再到房产部门办证,就可以办一个人的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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