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7年12月8日 B1版

银行卡未丢4万存款异地被盗

事主已向警方报案,银行提醒储户要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本报讯 实习生林成宝 记者曾永雄报道:“银行存折和卡一直未丢过,但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却发现账户上的4万元在广州被取走了!”昨日上午,家住禅城区的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其离奇遭遇。目前,她已向禅城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事件:4万元异地离奇被取走

  陈女士2004年在张槎某银行开户,银行卡是其工资卡,且卡里的钱一直都用来扣房贷用。“我和丈夫一般都不动用卡里的钱,所以存折和卡一直都放在家里,也没有丢过。”

  昨日上午,陈女士告诉记者,1月3日她存了4万元入该账户;11月6日单位存了一次工资进账户;11月16日,账户里的钱被扣当月房贷1040元;但12月4日她去百花旁边另一银行存住房公积金时,发现卡里的4万元不见了,仅剩900元。于是赶紧到相关银行挂失。

  陈女士说,在银行打单发现:11月23日在广州深圳发展银行自动柜员机被取走2万元,次日在广州海珠区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被取走2万元,两次异地取款还收取了400元的手续费。

  “这让我觉得很没安全感!希望能引起银行注意,也希望给其他市民提个醒!”陈女士颇感无奈。

  银行:银行卡信息要妥善保管

  记者为此采访了我市某相关银行负责人。他表示像陈女士这样的事该银行也是第一次发生。

  “现在科技作案手段很多,他们可能是通过高科技截取银行卡上的信息。因此,储户要提高保护个人银行卡信息的意识。”该负责人说,其自动取款机的设置没有问题,但不排除作案者在取款机上做手脚,安放作案工具。

  该负责人还提醒市民,银行存折和卡不要随意经他人之手,更不要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人。取款时要防止他人偷窥,取款后不要随意丢弃取款凭条。

  “在银行办理业务填表时,作废了的表要妥善处理好,不要随便丢弃,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该负责人还表示,银行卡的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一般不要以自己的生日数字来设置密码。

  律师:过错方须承担责任

  储户存折上的钱被异地取走,银行是否应负相关责任?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游植龙律师表示,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钱被异地取走,看过错在哪一方。

  “如果是因银行系统出了问题,把储户银行卡上的信息泄露出去的,那银行就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如果是储户自己不小心泄露了信息,则银行无须承担责任。”

  不过,截至昨日下午,警方暂未透露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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