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8年3月19日 B3版

送气进小区要交一元进场费?

事出罗村嘉禾新城,物价部门称此做法违规

  本报讯 送气工人进小区要交一元钱“进场费”?昨日,记者在南海罗村嘉禾新城看到这样一幕,很多业主对物管如此做法不满。物管方面表示这是为小区安全着想。而物价部门认为此项收费缺乏法律依据,不合理。

  送气工:送气进小区被索进场费

  昨天下午2时多,南海燃气公司罗村充气点的王师傅接到嘉禾新城四位业主的电话说需要送气,当王师傅骑着摩托车载着五瓶燃气来到嘉禾新城门口,门卫要他交一元钱的“进场费”。交费后,王师傅收到一张盖着小区物管公司印章的发票,但记者发现,上面没有注明是什么收费项目。

  王师傅说,这个一元进场费自去年八月份开始收的,“不仅是送气的,送纯净水、送家电的等等,都得交一元钱。”送气工向公司反映,但公司也很无奈,只能要求员工先征求用户意见,如果用户愿意垫付一元钱就送上门,如果不愿意就只能放在小区门口了。

    物管:是为小区安全着想

  对此,该小区物管公司梁经理回应,收取一元进场费是为了小区的安全着想,“现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应该加以管制,这有助于维护业主的财产安全。”

  据梁经理说,这项收费措施已经向小区业主通告半年多了,至今已有两家燃气公司办理了“出入证”,即燃气公司在物业管理处缴纳30元/月,该公司送气人员可免收一元进场费。

  业主:费用最终转嫁业主

  但不少业主对此表示不满,黎老先生夫妇说,物管公司此做法不但将所谓进场费转嫁到业主身上,而且限制了业主选择燃气公司的自由。黎老先生坦言,他将南海燃气公司的瓶装气与缴费进场的某燃气公司进行了对比,发现后者有“不足称”现象,“这实际上也就将那笔出入费转嫁到我们头上了。”

  而据南海燃气公司梁启康经理反映,不止该小区,其实佛山不少小区都存在类似现象。

  说法:于法无依属违规收费

  昨日,记者就此咨询南海区物价部门,该局价格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管理公司如此做法是违规的,国家和省《物业管理条例》都没有如此收费项目。而且该物管公司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如果要收费必须要办理收费许可证。

  该局投诉科工作人员补充,由于现行物业管理条例没有项目规定商家送气送水进入小区等如何收费,所以物价部门一般归其为小区车辆停放去管理,但是停留时间超出1个小时才能收费。

  而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游植龙律师表示,物业管理处收费项目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以及业主大会的通过才能实施,“这种出入收费不仅容易导致‘不正当竞争’,侵害商家合法经营权益;而且还侵犯了消费者享受服务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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