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信:“我准备好了!”

* 游 植 龙 *

        佛山上网拨号专线用户又高兴起来了!因为,他们2000年1月份的上网通信费只收六十元,即使不少用户的专线月使用时间超过了100小时。大家都觉得:这是佛山电信对原专线用户恢复包月六十元不限使用时间的信号。

    佛山专线用户是幸运的。因为,与其他城市相比,月包六十元的价格是优惠的;与其他取消上网拨号专线的电信部门相比,佛山电信只限使用100小时还是比较开通的;如今,他们又享受到了包月六十元不限使用时间的待遇。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佛山电信能承受着一定压力,对原专线用户恢复包月六十元不限使用时间,这是一件好事。佛山电信能正视现实,审时度势,勇于改正,这是难能可贵的,尽管来得太迟了。网友们希望这是佛山电信以实际行动向专线用户表示诚意的第一步。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佛山电信在把佛山市建设成为“数码市”这一进程中将起的龙头作用。实际上,陈德强先生作为起诉者虽只是一个人,但他代表的却是广大专线用户的利益,其背后有着广大网友的支持和拥护。就本次事件而言,一定要与自己众多的用户打官司是不可取的,因为不论官司本身是输是赢,其风险是明显的,那就是:有失去客户的支持、失去自己的信誉的危险。能与客户达成共识,握手言和,才是双赢的结局。佛山电信既然走出了第一步,那么,不妨再向前走一步:退还多收的通信费。这样,相信网友们是会谅解,是会满意的,因为,他们知道:在全国各地电信部门或取消上网拨号专线或变更专线收费标准这个大环境中,佛山电信是很难独善其身的。

    《湛江晚报》记者刘启达先生说得好:“现在的正义是靠争取得来的!”陈德强先生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交涉无效后,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他是好样的!佛山的专线用户也因此而得益。这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不再是沉默的羔羊!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就因此有了更坚实的基础。平民虽没有动枪动炮之权力,却有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这也是本案带给我们的启示之一。

20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