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考——我的经验谈

  下面是我十年前^_^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一些学习方法,供大家参考:

  1、学习顺序上,对每一章或每一节而言,先是大纲内容指南,次是法律、法规,后是练习题。大纲内容指南,就是根据考试大纲写出的内容提要的那本——不知现在叫什么了。先读这一本,是要对各章节的内容有整体上的了解,理论上的把握,总体上有所认识,先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这样学习起来才不至于杂乱无章。次读法律、法规,这是对理论的深化,了解其具体规定,阅读时要着重理解,律考大多数内容都出自法律、法规,因为律师行业毕竟是注重实际运用的。后趁热打铁,做一些有关本章节的练习题,主要是检验自己对本章节内容的掌握程度;如果答错了,就对照法律、法规分析为什么自己会错,错在哪里,哪些地方掌握得不好,再回过头来复习本章节的内容。这样一轮下来,本章节的内容就学习得差不多了。

  2、学习时要着重理解,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由于律考内容多、题目多、涉及面极广,因而要记忆的内容较多。那么多的法律、法规,单靠死记硬背是不行的,也不可能将全部法律、法规条文都背下来,那么解决的办法就是在阅读时了解该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和立法精神,分析它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它保护的是什么。举个例子,《合伙企业法》规定的“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规定的“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它的立法本意就是要保护债权人的权益,预防债务人借退伙、分家、转移合同义务来逃避债务,预防有还债能力的债务人将债务转给没有还债能力的人来承担。这样,理解了立法本意,就不必花时间去背下这些法律条文,以后碰到有关这样的题目,大可按这样的理解来进行作答,轻松得多了。

  3、按上述方法将全部内容学习完了以后,可对照《考试大纲》的每一章节,想想这一章的主要规定是什么,难点是什么,有什么特殊的规定,自己掌握得如何,哪些内容是自己的薄弱环节,再加强复习。

  4、在全面掌握了学习内容之余,也可对可能出题的内容进行重点复习,这要看自己的判断能力,一般情况下不宜使用。可能出题的内容的判断要紧跟形势,比如新合同法新的内容,加入世贸——涉外的内容,国企改革——资产重组、证券等内容可多加关注。

—— 律师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