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9年3月28日 B02版                                
          躲“奥迪” 避“广本”

“嫌富爱贫”撞“金杯”

  货车失控司机如此选择,律师称无可非议

  本报讯 记者曾永雄、孙海庆报道:昨日上午8时50分,何先生的小货车行驶至金沙金樵中路时,刹车突然失灵。此时其前方左边停着一辆“广本”,右边停着一辆“奥迪”,中间则是一辆“金杯”面包车。

  “距离红绿灯还有20米时,我踩刹车发现没反应,前面的车正在等绿灯。”来自贵州的司机何先生说,他当时虽然紧张但没乱方寸。“左右两边都是很贵的车,没办法,我只能撞那辆面包车了!”

  撞上面包车后,小货车车头严重变形,何先生的右腿被卡住,方向盘也无法正常调整。“我就这样看着我的车推着那辆面包车往前走,还好前面没人。”何先生说,就这样他的车推着面包车走了10余米,直撞上南方电网金沙营业厅的伸缩门。

  10余米长的伸缩门在被撞击变形后,终于阻止了两辆车继续前行。“吓了我一跳,我就在传达室内,听到有轮胎爆炸般的声音,就看见两辆车直冲了过来。”金沙营业厅的保安麦来说,还好面包车上的两人没有受伤,而何先生也慢慢挪出了自己的右腿,从车上走了下来。

  现场交警判何先生负全责,赔偿面包车车主和金沙营业厅的损失。

  律师说法

  对于何先生的“选择性”撞车,广东经纶律师事物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认为,在能保证行人和司乘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何先生在货车失控时选择撞相对便宜的车辆、将损失降至最低的选择从法律上讲无可非议。如果当时面包车上司乘人员较多,那么何先生则应该调整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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